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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确保城乡低保工作公平公正
日期:2013年05月25日 来源:本站原创 
    本报讯 (记者 穆佳妮 通讯员 翟相虹 侯笃勤 段晓莉)汾阳市在办理低保过程中严格遵循个人申请、居委会评议审查、乡镇(街道办)审核、市民政部门审批的运行机制,严防弄虚作假行为发生,并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
    该市设立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及时派出专人调查处理,限时办结。对已保户,组织人员进行拉网式逐户过滤核查,对收入增加或实际生活水平明显超标准的,及时取消其低保;对出具虚假证明、手续,冒领低保金的一经发现立即核减,严肃查处,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此外,还完善了城乡居民低保档案管理,实行“一户一档”,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相结合,统一编号,做到低保对象底数清、情况明。在低保资金监督管方面,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定期组织开展城乡低保金管理使用的跟踪检查,实行低保金社会化发放,从制度和源头上遏制了截留、挪用、虚报、冒领等违规问题的发生。
                     摘自吕梁日报2013年5月25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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