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汾阳市检察院制定了检察人员每天在微信工作群中汇报工作的制度,经过半年多的工作实践,效果显著。
今年年初,该院推出每位检察人员每天晚上九点前在微信工作群中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的制度,并将该制度纳入个人年终出勤、工作实绩、绩效考核中,时刻提醒检察人员“上班了,今天我要做什么?”“下班了,今天我做了什么?”让每一位干警明白自己做了什么,时刻不忘自己是领导干部,是党员。汇报情况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建立台账。此项制度的实施,充分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增进了检察人员之间的相互了解,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为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提供了第一手资料。通过工作汇报,讨论了问题,交流了工作经验方法,形成了比学赶超的竞争机制,提高了单位和个人的工作效率。前半年,该院的各项工作较去年同期普遍得到了提升。
目前,该院正在进一步细化此项工作制度,力争将微信工作群建成任务安排、工作交流、情况汇报、问题讨论、领导与干警互动、上下贯通的有效工作平台。
摘自吕梁日报2019年8月24日第三版
版权所有: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 2011-2024
地址:汾阳市鼓楼西街南侧7号楼 邮编:032200 电话:0358-7225440
晋ICP备1100113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