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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探索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新路径
日期:2020年02月03日 来源:本站原创 

近年来,汾阳市认真贯彻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总体部署,以“四个创优”为抓手加快民营经济发展,以“真金白银”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为发展壮大市域经济注入源源不断的生机和活力。

创优社会环境。为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汾阳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汾阳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实施办法》等支持性文件以及在土地、融资、电价、物流等方面相应的优惠政策。两年来,为民营企业争取技改资金944万元,落实小升规、双创基地建设等奖励资金683.2万元。在此基础上,汾阳市还通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产业规划座谈会、专题研讨会等专题会议,认真研究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立项督办,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创优服务环境。汾阳市强化入企包联服务,通过开展入企服务,为企业解决各类实际问题60余件,特别是在“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中,该市由142名省市县干部组成28个服务小组,进驻54户企业开展入企服务,面对面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深化“多证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今年为1257 户企业发放了“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新增注册资本10.07亿元。深化监管制度改革,不断完善检查事项清单,开展对执法人员名录库摸底更新活动,同步开展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实简政放权,下放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权限,全面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名称自主网上申报,还将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经营户异常名录移出权限彻底下放至基层所。提高审批效率,对符合条件的备案项目,申报资料齐全的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对资料齐全、条件具备的审批项目,属县级审批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准项目和属上级部门审批的在5个工作日内转报。强化用地保障,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并符合临时用地条件确需使用临时用地的民营企业项目用地,由自然资源部门依法依规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同步完成环评等审查文件,并加快完善用地手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科技含量高、无污染的新能源、新材料等5大产业进行招商,目前已经签约项目9个,投资超过70亿元。

创优融资环境。汾阳市增强信贷支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向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新增注资800万元,使公司注册资本达2000万元。截至目前,为全市民营企业引进担保资金2.17亿元,提供贷款担保80笔,共计2935万元。助力银企对接,每年定期召开政银企座谈会,搭建交流平台,加强企业与金融部门的互动与合作,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各类企业、经销商(户)核销呆账贷款约2.84亿元。减轻企业负担,核实政府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2940.99万元,组织偿还1649.47万元,剩余1291.52万元已做出清偿计划,确保尽快全部偿还。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去年为民营企业减免税收2.5亿元,并出台了《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工作方案》,防范化解企业债务违约风险,强化高负债企业举债约束。

创优开发区环境。汾阳市通过不断深化开发区“三化三制”改革,向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下放审批权限,推行承诺制无审批制度,推广一个大厅管服务、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的“三个一”管理模式。目前,杏花村经济技术开发区已承接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334项,基本做到“办事不出区”。汾阳市还积极引进高精人才和技术,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制,已聘请北京大学等著名高校酒类、营销、旅游等方面专家顾问12名。同时,汾阳市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结合杏花村小城镇建设,投资近100亿元,完善了道路、管网、供热、污水处理等设施,建设了学校、医院等各项配套设施,让包括民营经济在内的所有经济主体都能在这个“特区”里得到充分发展。 

 

                                    摘自吕梁日报2019年7月25日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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