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少伟通讯员王岩)今年以来,汾阳市以省、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精神为工作原则,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结合该市实际情况,以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区域为主战场,因村制宜、因户施策,以“五大举措”助力汾阳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该市通过在贫困村全部安排“一事一议”奖励补助,发展贫困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立足老病残等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一次性在今年安排低保,实现兜底扶贫;并立足贫困户实际情况,结合村、乡镇实际,以人均1000元/年的资金扶持标准,连续扶持两年,鼓励贫困户“组团”发展适合本村的种植、养殖、林果等产业,彻底实现脱贫;对该市市级领导包保的13个贫困村给予5万元的扶贫资金支持,由包村领导结合实际安排帮扶项目。同时,该市充分发挥“第一书记”带动作用,由“第一书记”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共同努力,立足贫困村、贫困户实际情况,高效利用10000元/年的财政扶持资金,真正做到“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力争今年实现减贫4300人的预定目标。
摘自吕梁日报2016年6月2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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