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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阳城乡给乡村干部“立规矩”
日期:2015年10月09日 来源:本站原创 

    本报讯 学生有学生行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也应有行为规范。在近日阳城乡召开的乡村干部作风效能大会上,该乡出台了乡村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乡村干部问责试行办法和乡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乡机关干部的全员绩效考核办法和问责办法也随即出台,给全乡乡村干部“立规矩”。
    据阳城乡党委书记张耀东介绍,乡村干部直面一线群众,对群众而言,是政府形象的“窗口”,一言一行影响很大;对政府而言,乡村干部是标杆,乡村干部的作风效能就代表阳城的“投资软环境”,乡村干部的执行力和推进力可以说是关系全局,直接关系到乡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能否落到实处。
    对此,阳城乡党委政府已形成共识,要解决乡村两级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在今年已经陆续对一些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出台了新的干部请销假制度、财务审批制度等基础上,如今,阳城乡从行为规范到问责机制,新出台了一系列作风效能制度,形成了制度管人体系。
    村干部一旦出现违纪现象,如何问责处理,阳城乡党委、政府也已明确具体办法。(张向东贺小鹏)

                    摘自吕梁日报2015年10月1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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