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少伟通讯员成勇忠)今年以来,汾阳市结合本市实际,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各项部署,坚持把全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多手段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做好预防全县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据了解,该市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在全市中小学学校通过校刊、校园广播、黑板报、校园文艺节目等形式进行宣传,以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事例,提高师生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传授法律和防护常识。强化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措施,对辖区留守儿童、离异单亲家庭儿童、身体残障儿童、孤儿等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定期走访,面对面开展心理教育,实时掌握思想动态和行为动向,积极组织各部门民警与贫困学生家庭结对帮扶,防止青少年不良行为向违法犯罪行为转变。强化校园周边治安防范工作,积极会同文化、工商等部门,对学校周边各类摊贩、商店、网吧等行业场所不定期进行突击检查,抽调专人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流动人员进行集中清查,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同时督促学校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及时处置涉校违法犯罪案件。
同时,该市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网络文明志愿者正面引导作用,维护广大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努力开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新局面,为全市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摘自吕梁日报2015年8月17日第三版
版权所有: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 2011-2024
地址:汾阳市鼓楼西街南侧7号楼 邮编:032200 电话:0358-7225440
晋ICP备1100113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