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少伟 通讯员 李亭亭)《行政诉讼法》自颁布实施25年来进行了首次修改,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监督工作,推进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开展,近日,汾阳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局局长申将登上讲坛,为该院检察干警集体讲解了新修订后的基本内容。
据悉,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畅通了公民的诉讼渠道,强化了行政诉讼的监督功能,对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培训,不仅有效提高了该院检察干警立足检察职责,正确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手段,加强对行政诉讼和执行的监督,深化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保障好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而且有助于该院用实际行动开展好“聚焦民生、服务群众”活动,践行好“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承诺,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摘自吕梁日报2015年5月27日第三版
版权所有:汾阳市公共文化发展服务中心 2011-2024
地址:汾阳市鼓楼西街南侧7号楼 邮编:032200 电话:0358-7225440
晋ICP备1100113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