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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工商局查处两起销售过期食品案件
日期:2013年07月19日 来源:本站原创 
  本报讯 (记者 穆佳妮 通讯员 高永兴 刘生耀)近日,汾阳市工商局演武工商所在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市场检查时,在辖区2家经营户内查获有少量火腿、啤酒、糕点均已过期但仍在销售,执法人员当即对过期食品进行了依法扣押并销毁。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2家经营户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
             摘自吕梁日报2013年7月19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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