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涛 通讯员 翟相虹 张涛)近年来,汾阳市坚持“以人为本,热情服务,严格执法,高效廉洁”的基本原则,把规范婚姻登记流程作为日常性重要工作常抓不懈,通过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内部管理,使本市的婚姻登记工作跨上了一个新的台阶。2003年至今,汾阳市共办理了结婚登记26503对左右,离婚登记895对,补发结婚登记571对,登记率达到了100%。
该市通过设立婚姻登记服务大厅,配备等侯座位、饮水机、电脑、打印机硬件设施等措施,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并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有关《婚姻登记条例》、《婚姻暂行规范》等法规,不断提高登记员的素质、工作能力、执法水平。严格按照初审 -受 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按照资料审查、声明监誓、登记发证、档案存档进行一条龙登记。对年龄不够的、当事人不来的、证件不齐全的坚决不予以登记。同时还设立了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监督机制,工作人员统一着装,微笑服务,文明用语,耐心解答。在情人节等特殊日期,启动电话预约办证制度,延长办公时间,保证前来的当事人都能够顺利、快捷地办理结婚登记,使每一个登记对象都能够高兴而来,满意而去。并完成了与全省婚姻登记信息平台联网工作,按要求及时配置了二代身份证识别器。截至去年12月底,已网上操作办理了结婚登记5396对,离婚229对,补发207对,出具各类证明185份。
摘自吕梁日报2013年5月31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