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汾阳市医疗保障局坚持把定点机构医保服务质量考核作为重要抓手,聚焦“考得准、抓得实、用得好”,有力引导定点机构不断规范医药服务行为,提升医药服务管理质量,切实维护全市参保人权益。
聚焦“考得准”,明确“考点”,增强精准性。制定《汾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医药机构的考核办法》《医药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明确考核对象、内容、方式,对全市61家定点医疗机构、214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考核;精准精细分类设置考核指标,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包括基础管理、就医管理、医保医师队伍管理等8个内容,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包括药事管理、网络信息管理、医保价格管理等6个内容,做到可落实、可衡量、可比较;坚持现场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各以100分计分,最后得分按比例相加,其中现场考核占70%,日常考核占30%。现场考核采用座谈交流、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日常工作打分根据协议期内各医疗机构实际工作情况、稽核检查情况进行打分。
聚焦“抓得实”,严肃“考风”,增强真实性。严格按照考核要求,准确把握考核工作方法,严把评价标准关,坚持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全面、客观、公平、公正地考核评价定点机构,建立年度考核档案,按规定时间完成考核及结果上报工作;考核组长切实履行测评工作和廉政职责,管好人和事,严禁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对考核中发现的定点机构违规违法行为,依照《协议》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考核组工作人员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将移交派驻纪检组追究相关责任;经过综合考核,共有山西省汾阳医院在内的112家医药机构评分达90分以上,共有汾阳市中医院内的32家医药机构评分为80分以上90分以下,共有汾阳市盛大口腔有限公司在内的13家医药机构评分为80分以下。
聚焦“用得好”,用好“考绩”,增强实效性。针对年度考核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给予优先评选优秀的资格等激励支持。对于“两定”机构的违约违规行为,给予约谈、责令整改、解除协议等处理,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与责任导向相统一,将考核结果与“两定”机构次年分级管理评定、服务质量保证金、服务协议续签等挂钩,及时转化考核结果;及时总结考核工作,探索建立合理适度的正向激励、反向倒逼的考核机制,促使定点机构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升医保服务质量,努力以医疗保障一域出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添彩!
摘自吕梁日报2022年4月7日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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