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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全面推进乡(镇)财政体制改革
日期:2013年05月22日 来源:本站原创 
    本报讯 (记者 李雅萍 通讯员 樊壮壮 王晓辉)今年以来,汾阳市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有关精神,积极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乡(镇)机构改革及乡村平稳运行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持,促进了该市经济发展。
    此次改革主要是委托各乡(镇、街道办)代征辖区内零散户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和房屋租赁营业税等相关税收,进一步强化税收征管,堵塞漏洞,增加地方可用财力。
    为做好此项工作,该市坚持“四个到位”:即领导到位。各乡(镇)成立财政改革领导组,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对代征税款工作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导,确保落实;责任到位。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人身上,做到工作不落实有处可查,任务完不成有责可问;督查到位。定期对各乡(镇)代征税款工作进行督察,对措施不力、进展不快的单位限期整改;宣传到位。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乡(镇)体制改革工作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重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摘自吕梁日报2013年5月3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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