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汾阳市人民检察院与汾阳市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汾阳市人民法院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设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工作办法(试行)》,并在汾阳市人民法院设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由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轮流在法院服务大厅值班,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时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的职责。主要针对符合支持起诉条件的案件,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帮助困难群众合理准确表达诉求,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司法保护。
通过设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拓宽了渠道,有效地解决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案源不足、信息不畅等问题,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增加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案源,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真正搭建起为民服务新桥梁。
摘自吕梁日报2020年11月19日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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