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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涉法诉信访服务让百姓心平气顺
日期:2013年04月09日 来源:本站原创 
    本报讯 (记者李小明)“汾阳市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不赖,把我十几年的事给办了,太谢谢他们了!”近日,家住汾阳市南关新村的刘建青高兴地对记者说。刘建青1994年11月因交通事故致残、其女儿也留下后遗症。她拄着双拐上访了十七年希望法院执行判决,去年底,在汾阳市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的帮助下,她的事情终于得到解决。汾阳市政法委副书记、市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主任王瀚东介绍:“现在,老百姓有啥事情,首先想到的是我们中心。到了我们这儿的案子,没有一个越级上访的。”
    前年,汾阳市进京、赴省、到市重复访、越级访的数量居高不下。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久拖未结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于是该市市委、市政府果断决定成立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抽调专人,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处理涉法涉诉及重点信访案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促进汾阳信访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促进汾阳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接待的人多年上访,找过很多部门和单位,都没有解决问题,她们遇到的是推诿、扯皮和不能办的答复,有人甚至把他们当做神经病和赖人对待,因此他们心里憋着一股气。再次反映问题往往情绪都比较激动,甚至有对立和抵触情绪。汾阳市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把“视人民如父母,为人民服务就是孝敬父母;把百姓当亲人,替百姓办事好比帮助亲人”做为他们工作的座右铭,当事人反映问题和诉求时,办案人员都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认真受理,使当事人非常感动。“中心”受理案件后,当事人都欣然承诺,不再找其他领导,不再越级上访,不发生过激行为。对信访当事人反映的诉求,中心都要安排专人代理,将其分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政策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要求过高的和认识有误的五个方面进行认真的评查,然后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对当事人反映的执法办案单位存在的问题时,中心从七个方面进行评查:了解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实体运用是否准确,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卷宗是否规范,办案过程是否廉洁,社会效果是否良好。中心要求执法办案单位做到七个到位:有法律规定的依法解决到位,有政策依据的结合实际解决到位,合情合理的酌情解决到位,要求过高的合理部分解决到位,认识有误的教育疏导到位,生活确有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无理缠访闹访的依法处置到位。根据当事人的反映和中心掌握的情况,对执法办案单位存在的有案不受、受而不立、立而不侦、侦而不细、以罚代刑、重罪轻判、轻罪重判、判而不执等问题,采取调卷评查、个别约谈、调查走访等形式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吕梁市政法机关及其干警违法违纪问题责任查究联席会议制度和查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据统计,前年中心共受理涉法涉诉及重点信访案件57起,立案48起,结案34起。去年,共受理涉法涉诉及重点信访案件98起,结案94起,结案率达95.9%。同时还办理完毕上年遗留的信访案件14起。前年,中心对4起有问题、有瑕疵案件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查究,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汾阳市涉法涉诉信访服务中心的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去年成为吕梁市唯一受到全省政法系统表彰的先进单位。去年7月,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明到该中心调研,对他们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摘自吕梁日报2013年4月3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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