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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三个八”促进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日期:2020年02月24日 来源:本站原创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城市管理队伍的管理,早日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汾阳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通过“三个八”规定,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工作,促进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

“三个八”规定即:“八不准”“八必须”“八配合”。规定该队工作人员不准在防疫期间擅离职守、脱岗串岗;不准工作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准利用工作之便,驾驶车辆闯岗冲卡,与检查人员发生冲突或利用工作身份扰乱疫情防控秩序;不准在工作期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不准刁难、粗暴对待被执法对象,不得侵犯群众利益,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依法执法;不准庇护违法违规行为;不准参与或组织非工作需要的任何形式集聚活动;不准瞒报、谎报疫情。全体队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指挥、统一分配和统一调度;工作期间必须着制式服装,注意工作形象;必须做好特殊时期防控保障工作,重点加强对便民农贸市场、小区周边等占道经营、当街屠宰活禽等违法行为的管控,清理所有流动摊点和店外经营,确保市区不出现活禽售卖、占道促销活动;必须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必须佩戴口罩,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要将废弃口罩按要求用塑料袋包好后再用胶带封口扔入指定垃圾桶;必须进行体温日检测日登记,并且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勤保洁;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外出报备制度。积极配合汾阳市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工作安排,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宣传;积极配合公共场所杀菌消毒、小区督查、外来车辆护送等工作;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值班值守;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排查;积极配合疫情调查、检验、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体温上报;积极配合该队做好外出汾阳、亲属返乡等事项的上报工作;进出单位车辆积极配合做好消毒,对无人机、车辆、消毒器材等防控设备和物资做到倍加爱护、不得随意损坏。

通过在该队执法队员中施行“三个八”规定,可以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工作方法、工作流程、工作内容,进一步让市民了解疫情防控期间需要做到的工作,尽早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摘自吕梁日报2020年2月20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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