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汾阳市公安局阳城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任某、高某报案称:2017年,犯罪嫌疑人张某宽向二人允诺无需考试便可办理某大专文凭,并以需缴纳相关费用为由,收取了两人现金4000元和2000元,但时隔一年多,两人文凭仍无着落,且张某宽也失去联系。
接到报案后,阳城派出所办案民警迅速对案情展开分析,同时对张某宽社会关系进行摸排调查。由于张某宽常年外出打工,居住地不固定,民警们辗转于文水、汾阳、孝义等地对其展开摸排及布控工作,并于2018年5月11日,在汾阳市峪道河镇将张某宽抓获归案。
经查,2017年3月份,待业在家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宽为谋取经济利益,以可为他人办理某大学文凭为由分别骗取受害人任某、高某人民币4000元和2000元,后将所骗现金全部用于个人消费。
摘自吕梁日报2018年5月23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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