汾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管理监督部借助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功能,深入履行监督职能,实现对所有案件的全程参与、动态管理。
该院借助“个案监控”功能,对进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全部案件进行监控,流程监控员每天查询新录入应用系统的案件,为每个案件建立流程监控,便于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承办人修正;借助“业务信息审核”功能,将统计员审核不通过的案卡信息口头通知承办人及时修正,确保案卡填录规范。并借助“案件信息查询”功能,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文书制作、案卡填写、用印打印等情况每日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根据不规范的情况,口头提示或者发送流程监控提示通知书。同时,借助“送案管理”功能,把好送案关口,主要检查文书是否齐全、案卡是否规范、涉案财物是否得到处理等,如发现有违规行为,则发送流程监控通知书。
据悉,自统一业务系统运行以来,该院无一起超期羁押和超期办案等不规范情况发生,进一步推进了全院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摘自吕梁日报2018年1月9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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