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案管控申推进会精神,近日,汾阳市人民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通过监管部与检察官的积极配合,及时将应该公开的法律文书全部公开。
该院监管部将判决已生效的案件及时统计出来,对照已公开文书进行筛查,准确筛选出未公开文书,为每位检察官制作发放了未公开文书列表,督促其重视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法律文书。并将《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分发给各位新入额的检察官,督促其认真学习贯彻,确保公开法律文书符合法律规定。同时,该院办案人员积极配合,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公开的法律文书全部公开,不应当公开的法律文书及时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不公开程序。
截至目前,该院已公开文书154份,文书公开率超过100%。下一步,该院监管部将通过流程监控和每月巡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办案人员树立案件信息未公开即案件未完结的理念,按要求及时公开案件信息。
摘自吕梁日报2018年1月2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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