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涛)今年以来,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惩治刑事犯罪、维护司法公正为重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努力消除和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全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汾阳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加大对刑事案件打击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侵财犯罪等影响稳定、危害群众、败坏风气的严重刑事犯罪。2017年以来,据初步统计目前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案件90件109人,经审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63件82人。受理侦查机关提请公诉案件103件15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6件130人。在刑事案件审查工作中,汾阳市人民检察院严把案件质量关,确保不发生错捕错诉、漏捕漏诉。全年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18件25人,纠正漏捕1件1人。在民事案件中,该院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坚决维护弱势群体利益。对审判程序不不符合规定行为监督30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发检察建议1件,均被采纳。
摘自吕梁日报2017年8月4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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