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雅萍通讯员任一君)近日,汾阳市公安局食药侦大队根据前期侦查摸排情况,在汾阳市辰北街道办事处北关村任某家中当场查获曹氏伸筋壮骨胶囊、甲茸壮骨痛痹胶囊、麝香杜仲天麻丸、复方咳喘灵胶囊等一批疑似假药的药品。
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药品标注的生产厂商所在地山东省阳谷县食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协查配合,查得该地均无药品标注的阳谷县风湿哮喘病研究所及其它医疗机构制剂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认定上述药品按假药论处。经查,任某于2012年以来,从网上购买上述假药后在其家中销售给周边居民,且该对其销售假药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摘自吕梁日报2017年7月19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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