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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六项举措优化发展软环境
日期:2011年09月26日 来源:本站原创 
    本报讯 汾阳市着眼于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采取六项有力措施,拉开了为期4个月的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帷幕。
    汾阳市委、市政府针对部分执法部门少数工作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以及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作风漂浮、懒惰拖拉等影响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积极寻找对策,下大力气整治,从9月8日全市优化发展动员会开始,该市优化发展环境攻坚战打响。该市成立了优化发展环境领导组。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担任组长,纪检、监察、组织、公安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实行了优化发展环境项目责任制。将全市发展软环境建设分为企业发展环境、涉路环境、效能环境三大板块、12个项目,每个项目都订有责任目标、责任人、责任单位,务求狠抓落实取得实效。将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纳入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责任制考核目标,确定党政“一把手”为优化环境第一责任人。三是制定出台了《关于对破坏发展环境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规定》。对强买强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乱收费、推诿扯皮、不能兑现服务承诺内容以不吃、拿、卡、要等行为,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实施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强化了监督检查力度。要求所有行政执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在服务过程中佩戴上岗证并挂有合法有效的执法证件,设立了24小时开通的投诉举报电话,全天候受理举报,聘请了监督员,广泛征求外来投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企业意见,构建起了群众举报为核心,媒体、监督员为补充的立体监督网络。同时,优化环境办公室定期不定期明察暗访,对破坏发展环境的典型事件在媒体公开曝光。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乡镇、各部门开展了以“促进思想解放、营造良好环境、推进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大讨论,在汾阳电视台开辟了优化发展环境专栏,宣传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关内容,弘扬正气、批评坏人坏事,树立“人人都是发展软环境,事事皆关汾阳形象”的意识,营造良好的优化发展环境舆论氛围。六是实行股级干部轮岗制度,根治行政“中梗阻”,落实行政公开、首问负责等六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打造阳光政务。(武素伟)
  
                        摘自吕梁日报201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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