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罗丽通讯员王永贵)5月3日,汾阳市对群众举报的阳城乡虞城村多家企业污染环境和侵占土地问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相关企业采取停产、罚款等处罚措施,对相关责任人分别采取了相应处理措施。
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入驻山西以来,汾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相关部门立查立办,边督边改,着力解决群众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在接到群众举报,汾阳市阳城乡虞城村有3家砖厂倾倒煤渣、11家企业侵占土地污染环境后,汾阳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和阳城乡党委政府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汾阳市已对相关企业采取了停产治理措施,对企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罚款,并将规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违法问题的相关企业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
摘自吕梁日报2017年5月6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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