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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检察院组织干警多形式学习《民法总则》
日期:2017年05月03日 来源:本站原创 

    本报讯 (记者刘少伟通讯员李静)为了更好地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正确适用新法,近日,汾阳市人民检察院采取多种形式,在全体干警中掀起学习民法总则的热潮。
    该院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利用一周两次的例会学习时间,集体学习《民法总则》及相关专家解读,准确把握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为贯彻执行打牢基础。并通过专题学习、开座谈会学习,逐条理解、反复对比,就民法基本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等民事法律制度进行深入学习,掌握核心内容和关键问题。同时,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行学习,把学习资料编辑成专门材料,结合工作实践对其中的重要规定和重点条文进行深入解读,收集相关学习材料并在微信群转发,让更多的人了解学习《民法总则》。该院还对照以往案例,研讨《民法总则》实施后将会有哪些地方不同,为以后处理类似案件做好准备。
    通过学习,干警们深刻理解了新法的立法背景和精神实质,掌握关键内容,提高了业务水平,为今后深入开展民行检察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摘自吕梁日报2017年4月20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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