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少伟)今年以来,汾阳市在用足用好上级扶贫政策和利用好扶贫发展引导资金的同时,制定了《汾阳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办法》,力求通过精准施策,推动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
该市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在13个贫困村全部实施“一事一议”奖补项目,安排财政资金32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泥硬化道路7.63公里,拓宽改造田间道路30.95公里,铺设自来水管道4050米,建500立方蓄水池1座,石砌排水渠及涵洞750米,泵站1座,修筑砖砌安全挡墙1200米,植树530株等,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全市需社保兜底的1221名贫困人口,今年一次性安排低保兜底。除社保兜底外,该市对剩余的贫困人口,按人均安排1000元产业发展资金扶持,投入财政资金近6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贫困人口发展种植、养殖、核桃经济林等产业项目,连续投入两年。13个贫困村的市级包村领导和农村第一书记,每人分别安排5万元和1万元帮扶资金,连续安排两年。同时,该市市直各包村单位,在积极帮助所包村争取项目的同时,还从自有经费中拿出一定资金,用于包扶村的扶贫工作。
据了解,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汾阳市在2015年减贫1个村、2082个贫困人口的基础上,今年预计可减贫7-8个村,实现一半以上的贫困人口顺利脱贫。
摘自吕梁日报2016年12月9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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