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少伟通讯员尹文华薛文瑾)今年以来,汾阳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局多措并举积极拓展民行检察渠道,从四个方面入手,加大力度服务保障民生,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坚持“对事监督”和“对人监督”相结合,既加强对生效裁判、调解书的监督,又加大对审执人员在诉讼程序和执法活动中违规行为的监督,截至7月底,结案率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5%,并清理50余万执行案款;该院积极与妇联、团委、劳动部门、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沟通联系,拓展案源,加强困难群众保护,认真审查支持起诉案件并及时跟进监督,与去年同期相比案源增长了80%;该院还加强对国家利益、社会公益的保护。就去年发生的禹门河一期工程倾倒垃圾事件,该院民行局工作人员多次实地走访,调查核实,分别向汾阳市环保局、水务局、栗家庄乡政府提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使问题得到及时整改,虽然今年雨季降水量是往年的2倍,但该河道经受住了考验,未发生任何事故,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在对2011年至今汾阳市交通肇事和危险驾驶两类案件判处刑罚后吊销驾驶证情况及不符合申请驾驶证人员申领驾驶证情况进行排查时,发现有3名人员存在违法申领驾驶证情形,该院针对该不当履职行为依法向县交警大队提出检察建议,并对此跟进监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摘自吕梁日报2016年9月26日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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