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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交警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日期:2016年07月19日 来源:本站原创 

    本报讯 (记者冯凯治通讯员雒相武张志斌)每天都有交通事故发生,大部分人都负责任地选择了面对,但却有少部分人选择了逃逸。选择逃逸的人在事故发生后,抱着“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一走了之”的心理侥幸从现场逃脱。但是,他们却没有想起“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道理!所以,选择逃逸的,最后的结局都一样:被捉拿归案,并且受到从重处罚。
    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交通肇事逃逸坚持”零容忍“,哪怕跑到天涯海角,也会将嫌疑人捉拿归案!近日,该大队又破获一宗交通肇事逃逸案。3月27日10时50分,汾阳市市民陈某驾驶一辆二轮摩托车载着妻子和孙子进城,途经洪南社中石油加油站附近时,被一辆电动汽车撞倒在地,事故造成陈某擦伤,陈某的孙子腿部严重骨折。肇事司机弃车逃逸,车辆随后被他人开走。接到报警后,汾阳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二中队民警迅速赶到,一边就地展开现场勘察和走访调查,一边调取了周边事发时间段内的监控。经监控视频显示,肇事车为一辆蓝色奇瑞电动汽车,没有牌照。根据这一线索,民警通过沿线多方走访调查,从目击群众处了解到,该肇事车案发后被拉到了附近一家汽修厂。民警立即前往该汽修厂,迫于警方压力,修理厂员工李某对当日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数日前,李某所在的汽修厂收到一辆待修的奇瑞电动汽车,案发当日,李某开出该车准备去配油漆,沿国道307线由南向北行驶至656KM+200M处右转弯时,撞倒了一辆载有三人的二轮摩托车,随之逃逸,最终还是落入法网。对此,李某后悔不已,却为时已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摘自吕梁日报2016年5月13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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