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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八项制度”推进“冬季行动”
日期:2016年01月27日 来源:本站原创 

    本报讯(记者李雅萍通讯员李雪娇)为确保“冬季行动”36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汾阳市出台了八项制度,对“冬季行动”工作做出细化安排。
    八项制度分别为:承诺公示制度,要求各单位将所牵头工作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指标化,任务进度要有责任人、有数据、有指标、有具体任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周分析制度,要求各单位分析每周推进工作,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建议;半月汇报制度,要求各承载单位将所负责的工作任务填表,定期报送推进组;移送督办制度,要求推进组将每半月的汇报表格报送各有关领导,同时移送督查组,由督查组对工作任务未达时间进度的单位进行督办,并提出督办意见;半月通报制度,要求对工作落实过程中因办事拖拉、敷衍了事、推诿扯皮、工作不力而影响工作正常推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工作动态报送制度,要求各活动单位认真编制“冬季行动”工作简报,每周至少报送两期;阶段交帐制度,要求每月由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召开推进分析会,每两个月召开工作调度会议,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对工作进行研判,提出推进措施;兑现承诺考核制度,要求根据各部门的承诺在“冬季行动”结束时,进行逐项考核验收,分类汇总并进行奖惩兑现。

                    摘自吕梁日报2016年1月21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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