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雅萍通讯员张志斌)8月5日晚22时20分许,汾阳市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三中队值班队长王浩志接到110指挥中心出警指令:在汾阳市汾孝大道乔家庄村口岔道北100米处,有一辆自行车被撞,伤者受伤严重,肇事车逃逸。接警后,王浩志迅速带领民警赶赴现场。
到达现场后,伤者已被送医院抢救,只留有一辆被撞的破烂不堪的电动自行车还有一些肇事车留下的车辆损坏碎片,通过痕迹、碎片分析对比,民警初步确定肇事车为小型车辆。现场勘察完毕后,汾阳市交警大队立即成立了“8·5”逃逸事故侦查破案专案组,展开工作。
当天晚上,民警放弃休息时间连夜查找肇事车辆痕迹,结合走访情况,通过认真梳理和细致的分析,确定肇事车为黑色奥迪小型越野车,该车在出事后一直逃到孝义市区,这一线索令民警振奋不已。8月6日,该大队召开了案情分析会并对办案民警安排分工,将人员分成三组:一组对汾孝大道所有电子监控卡口进行调取,查找肇事车辆;二组去汾阳市公安局查找该车在市区内的天眼工程运行轨迹;三组去孝义市调取肇事车的运行轨迹。其他办案民警则在现场进行复核,同时在各村庄路口粘贴悬赏通告,并在官方微博、微信上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搜寻肇事车辆及驾驶人。侦破工作有条不紊地迅速展开。
当日下午,通过各组调查反馈回来的信息,确定肇事车为一辆奥迪 Q7 小型越野车,并且获取了该车驾驶员及乘车人的照片信息。根据该信息,汾阳市公安局图侦中队进行警情研判,采取科技手断查找、锁定并获取了与肇事车在事发前有过接触的另一辆车上的人员信息,民警立即与该车主联系,通过大量的思想工作后该车主答应配合破案。8月7日,肇事者杨某投案自首。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摘自吕梁日报2015年8月20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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