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去年以来,汾阳市采取四项措施把生态文明建设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该市一是积极开展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和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二是全面开展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工作;三是2014年完成新增绿化面积9.32万平方米,城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均提高0.6个百分点,完成营造林2.7万亩;四是扎实推进乡村清洁工程,配备清扫保洁人员1075名,全年清运垃圾16万吨,90个村达到示范村庄标准。(王波)
摘自吕梁日报2015年3月11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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