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穆佳妮通讯员李文伟)近日,在由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举办的全国文化先进单位(文化先进县、市、区)等“三先”表彰活动中,汾阳市再次通过复查验收,保留了“全国文化先进市”荣誉称号。
汾阳市于2005年被命名为“全国文化先进市”,2009年通过首次复查验收。这次全国共有541个县(市、区)通过复查验收、继续保留荣誉称号。近年来,汾阳市在文化体制机制建设、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文化投入、文化人才队伍、公益性文化服务、基层群众文化权益保障、文化市场管理、文化产业发展、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体制改革及对外文化交流等各个领域都取得显著成效。因此,该市继续保留了“全国文化先进市”荣誉称号。
摘自吕梁日报2014年12月31日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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