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雅萍 通讯员 张志斌 王维松)为有效遏制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汾阳市交警大队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实行严抓、严管、严罚,仅7月18日一天就查处了4起无证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最大程度地净化了路面交通环境。
当日清晨,王某驾驶机动车行车,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时,谎称驾驶证被外地警方暂扣,后经查询违法记录时,发现早在2011年,王某就因无证驾驶大型半挂车被离石警方处罚过,时隔三年多,竟还未取得驾驶证,仍然无证驾驶。上午9时许,当民警巡逻至英雄路西门岗时,发现一辆车突然闯红灯加速行驶,民警迅速将该车拦停,发现驾驶员宋某无证,当查看其行车证时发现该车辆因脱保脱审在2005年时就被注销了。10时许,李某某冒用他人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民警查获。下午3时,已经无证驾驶大型半挂车十余年的张某某被交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民警对这些被查获的驾驶人分别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该大队还将继续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酒后驾驶、三超一疲劳驾驶、涉牌涉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严打的整治态势。
摘自吕梁日报2014年8月13日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