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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介绍
日期:2011年05月23日 来源:本站原创 
汾阳市文化共享工程建设介绍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是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中华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土和整合,利用覆盖全国的网络化管理和服务体系,实现文化信息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共建共享,它是新形势下为构建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惠及千家万户的一项重要文化基础工程(称为文化建设的村村通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文化共享工程建设。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文化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坚强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意见)》(厅字[2005]5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坚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 1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等文件中,对推进文化共享工程建设都有明确的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市建设一个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14个乡镇(办)建设文化共 享工程基层站;289个行政村全部建设文化共享工程基层点。      
      我市2002年确定为山西省文化共享工程示范点,2007年确定为全国文化共享工程示范点,先后建成文化共享工程市支中心一个,文化共享工程基层站一个,文化共享基层点八个。文化部周和平副部长两次来我市考察该项工程,受到各级领导的好评。上级配备给西门村等220个文化共享工程基层点的设备现在全部到位。每个基层点的设备是:联想T072数字投影机一部;红叶牌120英寸支架投影幕一套;甲盾51600,额定功率120W,2.1有源音箱一套;价值共计110万元。今年我们还将建设69个村基层点。已经建成的乡镇文化站共享工程设备有:电脑10台,投影一套,电视一台,卫星接收设备一套,打印机一台。
       这些硬件设备到村后,要和市组织部建成的“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工程”所配设备配套使用。文化共享工程的资料己经全部存入山西省组织部的服务器中,真正使两个工程共建共享。各村基层点要具备“四有”即:有20平方米以上的场地;有专业培训后的管理人员;有统一的文化共享工程的标牌和制度;有日常的活动记录。真正让农民朋友能享受文化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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